Thursday, October 16, 2014

GST:出国购物,需付消费税



出国购买超过400令吉商品回国,就要缴付消费税
海外旅游购物是国人一大喜好,落实消费税后,血拼归国可能不如以往般开心,
因从海外购买的物品总值一旦超过400令吉,就需要缴付6%的消费税。

根据昨日在宪报上颁布的《2014年消费税减免指令》(Relief Order),
大马人民赴海外旅游回来时,在国外购买的消费品总值超过400令吉,
超过此数额的货品都须缴付消费税!
举个例子,从台湾旅游返国若带回价值500令吉的商品,扣除400令吉面额度后,
其余100令吉必须要缴消费税。

此外,根据指令,从国内旅游胜地浮罗交怡、刁曼岛及纳闽这三个国内免税地区观光,
在返回半岛及东马地区时,享有免税的商品总值则为500令吉。

网络资料....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这个新的条规,对爱出国的人应该会影响很大吧,特别是那些爱去去台湾,香港,泰国等
疯狂购物的人士,简直就是一个晴天霹雳!
就连从三个国内免税地区购物回来,在过了特定的总值后,也是中枪,有点不可理喻!

而且条规实行后,回国后在过 Kastam 前还要去declare 物品,有点麻烦!
明年就是 GST 年,大家就好好的保重吧!!!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Adsence